涉嫌哄抬口罩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佛山这五家店被曝光!
时间:2020-01-28 00:24:4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防止不法商家趁机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春节期间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加班加点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全市各药店、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开展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据统计,截至1月26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749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420 家,共立案调查五起价格违法行为。该五起违法行为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口罩价格、口罩和酒精消毒喷雾剂搭售、口罩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案件正在调查中。
其中,“佛山市某某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对口罩大幅涨价,涉嫌哄抬物价等行为”案件,被国家总局列为全国首批典型案例之一。
(一)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望广大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大米等民生物资及口罩等疫情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让人民群众过好一个放心年。对经提醒告诫后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小编提醒街坊们,
佛山市粮食库存充足,
请广大群众不传谣、不信谣,
无需恐慌抢购!
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其他违法行为的,
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