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协会颁奖“鸿茅”受罚,能否揭开收钱发奖的行业潜规则

时间:2020-01-21 22:10:3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中药协会颁奖“鸿茅”受罚,能否揭开收钱发奖的行业潜规则

民政部近日发布消息,由于中国中药协会在对鸿茅药业等企业进行表彰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民政部于近日对其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之前,中国中药协会已经为“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而向公众致歉。现在主管部门的一纸罚单,宣告这一事件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结论。

但在公众那里,此事可能还无法轻易翻篇。很容易想到的问题是:如果不是因为“鸿茅药酒”四个字自带流量,中药协会组织的这一次评比表彰活动还会有多少人留意?假若最后获得“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的不是鸿茅,而是另外的企业,又该对中药协会组织的这次活动给出什么样的定性?

民政部的调查结果已经说明了一切。新华社的报道披露,中国中药协会在此次活动中共收取费用84.9万元,支出64.171万元,违法所得20.729万元。经调查,“此次表彰未设评比标准和评选程序,仅根据《报告》中载明的相关企业情况,由中鸿兴公司提出获奖名单,以中国中药协会名义颁发了获奖证书和牌匾。”

很显然,鸿茅能否获奖其实并非问题的关键。要害在于作为评比表彰活动的组织者,中国中药协会居然未设置评比标准和评选程序,使名义上的评比表彰沦为事实上的收钱发奖。

换句话说,即使最后获奖的不是鸿茅,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药协会都越过了红线,应该受到处罚。

然而回到最初的问题,假若不是因为“鸿茅药酒”树大招风,这次活动受到关注进而招致监管部门处罚的概率还有多大?恐怕很难乐观。因为收钱发奖俨然已成一些行业协会的生存术,业内几乎到了见惯不怪的地步。

有媒体梳理了行业协会收钱发奖的潜规则:首先,奖项名号都很大气,动辄“中国”“全国”“中华”“百强”;其次,评选程序简单到了极点,甚至完全没有程序,等于一手交钱一手发奖;最后,评选标准十分模糊,极为随意,以此保证活动不脱离组织者的掌控。

由于历史原因,行业协会在公众那里至今还带有准政府的色彩。因此,其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往往很难被企业所拒绝,而对于像鸿茅药酒这样的企业来说,参与这类活动还具有公关的妙用,这应该也是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表彰屡屡遭遇诟病却依旧“生意红火”的缘由所在。

但其危害也显而易见。一是加重了企业负担,二是其“洗白”的作用对消费者可能构成了欺骗,三是使行业协会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所谓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就是指行业协会通过法律约束和自律规范,在人格信任和系统信任方面,赢得协会成员、社会和政府认可的程度,一个行业协会如果失去了公信力,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的根基。

行业自治是社会自治的一部分,行业协会的作用无法轻忽。本次事件将行业协会收钱发奖的乱象来了一次彻底暴露,自然不应以一纸罚单而了结。

针对那些收钱发奖、以吃企业为主业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是否需要来一次集中清理?

编辑:张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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