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泉奶茶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败诉 返还加盟商合同费用7.6万元
时间:2022-06-25 07:00:4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6月24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天眼查获悉,李某、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布。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李某诉称,2019年,李某在被告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本宫餐饮”)拓展部李某德的宣传下了解到广州本宫餐饮的经营模式、企业文化。在李某德多次主动邀请下,李某决定与广州本宫餐饮签订《单店自主经营合作合同》。2019年7月30日,李某在李某德授意下向广州本宫餐饮支付3000元定金。2019年8月1日,由于李某资金有限,通过预支信用卡等方式凑齐78000元,在广州本宫餐饮的指示下分五次向账户名为“深圳市宝安区壹方城本宫的茶饮品店”进行转账,并于当天签订《单店自主经营合作合同》。广州本宫餐饮拓展部李某德就此开始为李某在邯郸市美乐城开设店铺提供服务,并且在提供服务期间以各种理由推脱店铺选址,一直推脱到2019年年底。并且在推脱期间,又与第三方签订了代理协议,并声称第三方有实力、关系网广,能够迫使李某在美乐城无法成功开设店铺。至此,李某在广州本宫餐饮毫无诚信的行为下,对本次项目极其失望,便向广州本宫餐饮请求将品牌使用费退还给李某。然而,广州本宫餐饮以之前员工花销为由,不予退款,声称要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李某在邯郸市区内任何地方开店铺(美乐城除外)。
被告广州本宫餐饮辩称,合同签订后广州本宫餐饮积极履行合同,有建立微信群,将开店流程、培训须知、门店标准以及门店选址标准、开设线上选址培训等重要信息送达给李某。广州本宫餐饮业务人员积极协助李某选址,推荐多处选址地址;也有指派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最终因李某未确定店铺的经营地址产生争议。根据合同的约定,加盟店店址的选择决定权在于李某。特许经营属于典型的商业经营活动,李某不能将其商业经营风险转嫁给广州本宫餐饮。根据涉案合同第二条约定,李某的特许经营权性质为单店特许,不具有独占性,因此,广州本宫餐饮许可第三方在邯郸地区开设门店并不造成违约,李某没有解除合同的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广州本宫餐饮对加盟店的选址仅为辅助义务,李某未与美乐城商场确定租赁关系,据此主张广州本宫餐饮违反合同约定的商圈保护范围没有依据。但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被特许人有权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鉴于双方处于筹备加盟店的初期,未实际使用特许经营资源,因此酌定广州本宫餐饮退还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合同解除,广州本宫餐饮返还李某合同费用7.6万元。
据了解,广州本宫餐饮成立于2015年,主要从事餐饮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市场调研服务等。旗下项目品牌为“本宫的茶”。歌手胡海泉为“本宫的茶”联合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