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开抢!1500万元消费券来了

时间:2022-04-28 06:12:4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呈贡区“彩云呈贡消费券”活动来啦

首次在全区餐饮、住宿、生活日用等领域发放

1500万元的消费券

本次呈贡区“彩云消费券”分三批发放

第一批:2022年4月29日至5月14日

第二批:计划在9月发放

第三批:计划在12月发放

本次呈贡区“彩云消费券”活动

最为突出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小伙伴们是不是特别期待怎么领取啦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

发放时间

2022年4月29日中午12时

投放范围

昆明市常住人口以及在昆工作学习、旅游观光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昆明市即可申领消费券(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

使用范围

面向呈贡区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商家,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具体名单由区级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

投放平台

通过“支付宝”APP投放“即领即用”电子消费券,打开支付宝APP搜索“彩云呈贡消费券”即可进入主会场。

消费券类别

首批消费券资金500万,消费券共设置住宿餐饮券、生活日用品券和其他通用券3种。

1.住宿餐饮券

(1)50元券,单次消费满50.01元可用一张;

(2)100元券,消费满220元可用一张。

2.生活日用品券

(1)2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2)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

3.其他通用券

(1)10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

(2)300元券,消费满1000元可用一张。

使用时间

本次消费券有效期15天,使用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2时起至2022年5月14日12时止

领取方式和领取规则

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通过平台领取,每个账号每期每面额最多可领取一张,同一消费者在一个发放期最多可获取四张消费券的使用权。

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有效期15天,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生活日用品券和其他通用券不得叠加使用。

2.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商家严格遵守约定承诺事项,严禁违规核券。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

咨询及投诉渠道

市民、商家可通过0871—95188咨询活动情况;可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15平台反映、投诉消费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

吃喝玩乐坐标

01

住宿餐饮券

02

生活日用品券

03

其他通用券

还等什么

4月29日

我们一起抢光它!

来源:呈贡发布

编辑:方锐

跟着小云看云南看世界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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