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深房理”案件调查进展:2人被捕 3人被刑拘
时间:2021-08-08 07:01:0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中新网8月7日电 据深圳市网信办微信公众号消息,备受关注的“深房理”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近日,记者从“深房理”案件联合调查处理工作组了解到,经初步查实,“深房理”涉嫌房产众筹和代持、违规套取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宣传、隐瞒收入偷逃税款、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非法集资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此外,部分中介涉嫌为“深房理”违法炒房提供便利。目前,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和处罚,2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深圳将坚决落实“房住不炒”定位,严厉打击各类投机炒房行为及以炒房为目的的变相非法集资行为,对“深房理”案件将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切实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七部门联合查处“深房理”案件
2021年4月初,网民公开举报“深房理”违法违规炒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等七部门立即成立联合调查处理工作组,迅速对举报反映的“深房理”问题全面调查,严肃处理。
“深房理”在新浪微博上认证为“房产专家”,其微博账号关注量达146万人,会员逾3000人。“深房理”公开宣扬“上班无用论”“人人皆可买房,直到财务自由”等吸引吸纳会员,向会员承诺房产升值收益,重点炒作深圳市部分热点楼盘。“深房理”违背公序良俗,教唆会员以“假结婚”的方式规避购房政策;以资金互助的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保底,涉嫌非法集资。此外,还存在涉嫌骗取信贷资金、虚假广告宣传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已有5人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深圳银保监局组织银行开展全面排查和监管核查,已查明“深房理”相关人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以多次转账、化整为零、提现等方式规避资金流向监控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共涉及住房按揭贷款、经营贷和消费贷等不同类别,问题贷款金额合计10.64亿元,其中,涉及经营贷3.80亿元。
对于已查实的问题贷款,深圳银保监局已责成相关银行提前收回。对于涉嫌违规的银行和责任人员,已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通过定期滚动排查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银行涉房贷款实质审查责任,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小贷行业、融担行业开展了涉房贷款、担保业务排查,下发监管通知,要求小贷、融担公司加强业务审核,依法合规经营。重点约谈了14家小贷、融担公司,对6家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并对6家公司下发了监管函,要求其暂停涉房等违规业务,按期整改。
对于“深房理”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逮捕2人,刑事拘留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就“深房理”涉嫌非法集资开展现场调查,后续将依法依规推进处置和处罚工作。
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深房理”在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虚假广告、虚构买房案例,以不实宣传吸引会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严重违背中央“房住不炒”精神 ,且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该局依法对其处以20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目前该项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深圳市税务局介绍,目前已对“深房理”立案检查,经查存在隐瞒收入涉嫌偷逃税款问题。税务稽查部门致力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深房理”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
44名中介为违规炒房提供便利被纳入“黑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现已查明“深房理”案件中有119人参与房产代持或众筹,按照规定,对上述人员3年内停止其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租购公共住房及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深房理”会员中有44人为深圳市持牌房地产中介人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已采取停止网签权限、纳入行业黑名单等措施。
金融监管部门已梳理出协助违规套取信贷资金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名单,将其列入银行限制合作名单。同时,加强联合惩戒,将企业和个人提供虚假申贷资料、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深房理”案件联合调查工作组表示,目前,调查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深圳市将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决打击各类投机炒房行为,不断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着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以“深房理”查处为契机,不断完善相关监管细则,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市民群众合法权益。
“深房理”案件联合调查工作组提醒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参与众筹买房、代持买房等风险保持足够警惕,应清楚 “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市民群众应始终保持理性,警惕和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个人财产免受侵害。 【编辑: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