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A]制宪会议:关键让步麦迪逊贡献新宪法,再拒王座华盛顿树立新榜样
时间:2021-05-23 09:57:5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在美国独立战争取得胜利以后,虽然赢得了国家的独立,但是在邦联体制下美国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独立的十三州自行其是,这就导致了美国国内一片混乱,大多数为国家的独立付出巨大代价的退伍老兵的生活陷入了极度贫困之中,最终引发了席卷新英格兰地区的退伍老兵“谢斯大起义”。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国家的统一与完整,更是为了实现《独立宣言》中“天赋人权”。邦联国会中的弗吉尼亚代表麦迪逊和大陆军退役将领汉密尔顿以及任邦联外务秘书(外交部长)的约翰.杰伊决定召集一次邦联代表大会,制定一部取代《邦联条例》的新宪法,使得美国真正的成为一个联邦制民主国家。
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农民大起义——谢斯起义
但对于当时的邦联制美国来说,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中央政府和各州地方政府的权利分配问题。邦联体制下中央政府没有任何实际权力,一切权利归各州所有;而联邦体制下的中央政府将拥有实际权力,各州在权力体系上将不得不服从于联邦政府。因此关于联邦权与州权的分配将会成为这次大会的焦点。
在联邦权与州权的分配上麦迪逊持有和杰伊相同的看法,即联邦权大于州权,联邦宪法有否决各州宪法的权力。其实这是他们的共同看法,因为这是维持国家统一与完整的唯一途径。但麦迪逊提出了一个更为合理且在后来被采用的办法,也就是放弃联邦主权必须是单一且不可分割的看法,不去争论主权的最终归属,不管这个权力是属于联邦还是属于各州,反正都是属于美国的权力。与其去争论权力的最终归属,不如简单地划分一个模糊的权力界限,实行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共享,至于每一项权力的最终归属,可以在以后的一个个案例基础上通过联邦和各州之间的不断协商来解决。
美国部分州的标志
这是一个天才的构想,我们可以简单地把这种构想理解为中央和地方对权力的争论上实行“搁置争议、共同行使”,如果在行使过程中发生争议就通过协商来解决,然后将一个个案例作为参考来制定一个解决的办法,直至最后完成权力的划分。
也许我们会感到奇怪,自从人类走出原始社会以来,在自古以来的国家中,权力都是自上而下的,尤其是在皇权至上的国家中,地方的任何权力都是国家的主宰者所授予,因此地方从来就没有与中央争夺权力的资本。
那么为什么美国会出现地方与中央争权的现象呢?要知道这可是在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例。
自古以来皇权代表着至高无上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美国的诞生本身就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并且美国在诞生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而是各州自发的行为,只是在共同反抗大英帝国过程中采取了合作的方式。
也就是说美国在最初本身就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只是十三个国家的联合体,因此各州行使自己的权利是合法的,并不存在与中央政府争权的事情,相反的是在当时的邦联体制下,中央政府想拥有实际权力反而是一种剥夺地方权力的非法行为。如果我们跳出历史的局限,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就会发现美国所出现的中央与地方争权的行为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最初的美国十三州
因此麦迪逊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路实际是采取了“让步”,这是一种妥协,但这个妥协在开始的时候却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在各州代表的强烈反对下才提出来的。麦迪逊本来是强烈要求在制宪过程中主权问题必须得到明确规定,直到在最后大会代表们的一致反对下才作出了这种“让步”,结果这项原则成了联邦主义的一项典型原则,也是麦迪逊对美国政治思想的主要贡献。
麦迪逊另外最关心的是未来的联邦国会中各州的代表分配问题。各州之间由于面积和人口相差太大,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更是参差不齐,但在州与州之间的权利上却是相同的。我们不能说一个大的州或者经济条件好的州就应该拥有比小的州或经济发展差的州更多的权利,毕竟各州之间是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加入联邦的。
“妥协”是美国制宪会议中的关键,也是催生美国宪法的根本
因此在联邦国会中各州代表人数的分配上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以州作为单位来平均分配代表人数,这样从表面上看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却是对小州有利,小州可以联合起来对抗实力远强于自己的大州,用数量多的优势达到控制大州的目的;但是如果以各州人口来多少分配国会代表人数,那么少数大州又可以利用国会代表人数来对多数小州进行控制。
但相对于麦迪逊和杰伊,虽然都认为修改《邦联条例》势在必行,汉密尔顿的思想却更加激进。麦迪逊和杰伊考虑的更多是中央权力和州权的分配问题,而汉密尔顿则是打算直接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甚至有推举华盛顿为国王、依照英国的方式实行君主立宪的想法。
制定美国宪法的三大功臣:麦迪逊、杰伊、汉密尔顿
如果说在独立战争结束前尼古拉上校向华盛顿劝进是大陆军中下层官兵的自发行为,那么曾经作为华盛顿的副官、又在约克镇战役中亲自率领士兵攻击敌军阵地的汉密尔顿则反映了大陆军上层将领的真实想法。毕竟作为曾经同生共死的同袍,虽然美国上下都对军人专政抱有非常警惕之心,但如果以宪法的名义将德高望重的军队领袖推上至尊之位,那么对于为美国的独立立下大功的高级将领来说无疑是一条通往权力之路的捷径。
但对于深受《独立宣言》所宣传的自由、平等思想影响的美国大多数民众来说,汉密尔顿的想法也仅仅是想法而已。不要说各州不会同意,就是华盛顿本人也不会同意,此时与他同一阵线的麦迪逊也绝不可能赞同他的这种想法。
独立战争中的华盛顿
麦迪逊个头不高,只有大约1.62米,他不同于汉密尔顿有在大陆军中参与战争的经历,也不像杰伊那样有出使欧洲的经历,这两种经历代表着汉密尔顿和杰伊曾经为国家所做的奉献。麦迪逊在美国的独立战争过程中除了曾在大陆会议担任过一年的弗吉尼亚代表外,没有其他任何突出的贡献。
但在麦迪逊矮小的身躯中却隐藏着惊人的能量,他善于辩论和做组织工作,更善于去构建一个对国家最有利的全新的政治体制。当美国因为旧的邦联体制无法维持国家的统一和完整时,他敏锐地认识到修改《邦联条例》势在必行,并且深知对《邦联条例》的修改能否成功,将取决于华盛顿这个当时最有威望、最不可缺少的人物是否出场。毕竟凭着他自己的号召力是无法完成这个任务的,而华盛顿却可以将这个难题变得轻而易举。
华盛顿在制宪会议上
1787年5月,下定决心的华盛顿离开弗农山庄来到费城,这是独立后的美国第一次面临着命运的十字路口,而华盛顿将再次冒着名誉受损的风险为美国这艘行驶在新航路上的巨轮掌舵,拯救美国革命于危险之中。
但华盛顿也清楚,他的这次出山仅仅是代表了一种态度,一种维持国家统一的态度。至于美国会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就不是他所操心的事了,而除了麦迪逊之外,整个美国再也找不出一个像他这样能够将政治上的远见、心理上的激情和大脑中的智慧合而为一的人了。
华盛顿关于国家制度的讲话
“江山代有才人出”,美国的独立革命是一个众多“国父们”接力的过程。而现在,是麦迪逊上场的时候了。
出处:见配图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