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鳌乐城先行区公开遴选进口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商

时间:2019-09-10 08:30:2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日前,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官微(以下简称“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开遴选国际药品及医疗器械进口采购商。

       根据公告,此次公开遴选1-2家国际药品及医疗器械进口采购商,为先行区医疗机构提供国际药械采购服务(服务费为含税采购总额的1%,不得擅自调整),目的是增加医疗机构特许药械采购渠道;加强国际药械厂商合作,增加新药械品种;增强国际药械进口议价能力,降低患者负担。

       此次遴选的采购商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自服务协议订立之日起计算,每次签署1年期的合同。先行区管理局每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组织对采购商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通过的,续签1年期合同;考核评估不通过的,不再续签合同。

      对于采购商资质需满足的条件,公告明确,公司需成立三年以上,经营情况稳定,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账面流动资金不少于500万;具有进出口药械代理资质,拥有5家及以上国际知名药企和器械公司代理权的优先考虑;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开展经营所必需的监管单位批准的相关资质。

      如果代理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名不予接受:包括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因违法、违规实施外贸代理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间,或者被暂扣有关资格证书,或者处罚期满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被责令整改期限未届满,或者整改期满后未能达到整改要求,或者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因违法、违规开展业务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他情形。

       对于此次遴选组织,公告提出,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将会同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组织对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代理商的评选工作。协议签订后,采购商如不能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或者出现重大失误,管理局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从本次报名报名机构中递补。

       入选采购商需与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中将对不合规行为约定违约责任,管理局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保证金或解除协议,具体在协议中另行约定。采购商应在在合同签订的1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00万元至管理局指定的银行账户,管理局不得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服务期内,若采购商无重大违约事项,则退还履约保证金(连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

关于遴选进口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商的公告

为高效服务先行区内医疗机构,更好地满足国际前沿药品、医疗器械使用需求,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公开遴选国际药品及医疗器械进口采购商,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一)增加医疗机构特许药械采购渠道;

(二)加强国际药械厂商合作,增加新药械品种;

(三)增强国际药械进口议价能力,降低患者负担;

二、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数量为1-2家

三、服务期限

暂定服务期限为3年,自服务协议订立之日起计算,每次签署1年期的合同。先行区管理局每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组织对采购商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通过的,续签1年期合同;考核评估不通过的,不再续签合同。

四、资质条件

(一)公司成立三年以上,经营情况稳定,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账面流动资金不少于500万;

(二)具有进出口药械代理资质,拥有5家及以上国际知名药企和器械公司代理权的优先考虑;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

(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监管单位批准的相关资质。

五、遴选要求

(一)代理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名不予接受:

1、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

2、因违法、违规实施外贸代理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间,或者被暂扣有关资格证书,或者处罚期满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3、被责令整改期限未届满,或者整改期满后未能达到整改要求,或者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4、因违法、违规开展业务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他情形。

(二)为先行区医疗机构提供国际药械采购服务,服务费为含税采购总额的1%,不得擅自调整。

六、遴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5:00;

(二)地点:先行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三)材料清单:

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前两年审计报告及当期财务报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取得开展经营所必需的监管单位批准的相关资质(如进口药品国内销售代理商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等);

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代理商公章(首页及骑缝章)。

(四)联系人:张琪家,电话:18789729243。

七、遴选组织

管理局会同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组织对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代理商的评选工作。协议签订后,采购商如不能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或者出现重大失误,管理局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从本次报名报名机构中递补。

八、履约管理

(一)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商应在在合同签订的1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00万元至管理局指定的银行账户,管理局不得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服务期内,若采购商无重大违约事项,则退还履约保证金(连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采购商需与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中将对不合规行为约定违约责任,管理局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保证金或解除协议,具体在协议中另行约定。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

先行区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  

上一篇: 助力监管升级 提升监管效能 《药品监管科...

下一篇: 图解政策:有关疫苗追溯标准规范的解读(二...


 本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