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的通知 ( 2021-07-16)
时间:2021-07-17 08:06:5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1-00168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监督〔2021〕21号 |
各区卫生健康委、医务工会,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
为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促进本市广大卫生监督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与形式
(一)初赛
初赛内容与形式由各单位自行决定。通过初赛,选拔参加复赛人员,组建参赛代表队。
(二)复赛
复赛包括“医疗执业和计划生育监督”“公共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和放射诊疗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等4个专业,分为基础理论测试、实践技能测试两个竞赛单元。基础理论测试内容主要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常用标准规范等,采取计算机答题的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实践技能测试包括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监督专业有关指标的现场快速检测以及医疗执业病案分析等技能,采取现场操作、口述的方式进行。
(三)决赛
决赛内容以近年来新发布、新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为主,采取现场竞答的方式进行。
二、参赛队组成
(一)参赛代表队要求
本市每个卫生监督机构经过初赛,选拔组建1支代表队参加复赛。每支代表队可报名6人,其中,领队1名,正式参赛队员4名,候补队员1名。参赛代表队人员名单上报后,一般不予调整。
(二)参赛队员条件
参赛队员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代表队成员应当是其代表的卫生监督机构在编的持有卫生监督员证的卫生监督员;
2.代表队正式参赛队员中,已经参加上一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的不超过1人;
3.代表队正式参赛队员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以后出生)的应不少于3人。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人数不足时,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竞赛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项
1.团队奖。按照团队成绩,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其中,一、二、三等奖由团队成绩(正式参赛队员个人成绩总和)前6名通过决赛产生;优胜奖为团队成绩第7名至第10名的代表队。
2.组织奖。按照组织竞赛工作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5名。
(二)个人奖项
1.个人总分成绩。参赛队员按各专业得分总分排名,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2.个人专业成绩。参赛队员按照各专业得分,设置该专业第一、二、三名各1名。
四、时间安排
(一)筹备与初赛(2021年6月至7月)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题库修订等工作。各区和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组织开展初赛选拔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参赛代表队人员名单(见附件1)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
(二)复赛、决赛与表彰(2021年8月至10月)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筹备并开展竞赛复赛、决赛活动,根据竞赛结果,对获奖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发动,鼓励卫生监督员积极报名参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实际,加强统筹与保障
各单位要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卫生监督执法任务与技能竞赛活动,以技能竞赛为契机,组织卫生监督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在工作岗位上练兵,在执法实践中竞赛,真正做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竞赛与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上海市卫生监督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参考书目见附件2。
联系人: 张黄沁,电话:23117914;
范 稷,电话:33976286;
传 真:23117913;
电子邮箱:jdc@wsjkw.sh.gov.cn
附件:1.参赛代表队人员名单
2.上海市卫生监督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参考书目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医务工会
2021年7月12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zhjd2/20210716/3b70328b97cf43f2a42e4121ca8848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