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10 12:00:2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各银保监分局,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精准对接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进一步做好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群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快落实《甘肃省加快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作方案》(甘卫医政函〔2021〕309号,以下简称“309号文件”),现就做好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及规范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急剧增加,其护理需求明显高于全人群平均水平。科学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果规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是老年护理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健康甘肃的战略要求,对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需要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评估标准

  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表(试行)》(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评分情况,见附件1)和《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试行)》(见附件2),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

  (三)需求等级

  根据老年人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的评估结果,对照《护理需求等级评定表(试行)》(见附件3),将老年患者护理需求分为5个等级,护理0级(能力完好)、护理1级(轻度失能)、护理2级(中度失能)、护理3级(重度失能)、护理4级(极重度失能)。

  (四)评估机构及人员

  有意愿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对照《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标准》(见附件4)配置相关设备设施及人力资源,条件达到标准后向省护理学会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表见附件5),现场验收合格后由省护理学会授予“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资质。评估人员须为评估机构内持有相关资质的在职医师或护士,且需接受省护理学会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专业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每次评估至少要安排2名评估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医师)共同完成。

  (五)评估要求

  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对拟提供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评估标准开展护理需求评估后,需根据评估情况确定评估结果,并填写《护理服务需求评定表(试行)》(见附件6)。原则上,评估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在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老年人身体、能力、疾病状况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满,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应当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三、规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一)服务机构和人员

  服务机构主要包括相关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等,服务人员为上述机构中医务人员和护理员等。鼓励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第三方责任险、意外险等。

  (二)服务类型和内容

  护理服务类型主要包括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和居家护理3种类型。《护理服务项目建议清单(试行)》(见附件7)主要包括生活护理类、护理与康复类、心理护理类和中医护理类等。

  (三)服务提供方式

  1.需要老年护理服务的居民向居住地服务提供机构提出护理服务需求,并申请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

  2.服务提供机构如已获得老年护理需求评估资质,则直接对老年人进行评估;如不具备评估能力,可以就近委托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承担相关评估工作。

  3.评估结束后,评估中心出具《护理服务需求评定表(试行)》,并对照《护理服务项目建议清单(试行)》提出针对申请人的个性化护理服务项目建议清单。

  4.服务提供机构根据评估中心出具的《护理服务需求评定表》和个性化的《护理服务项目建议清单》,与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商定服务项目,明确各项护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需在医疗机构护理的,转诊至医疗机构;需在社区护理的,由服务提供机构根据自身能力提供,不能提供者,转至其他有能力的机构;需要家庭护理的,由服务提供机构上门服务。

  四、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一)增加有效供给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309号文件要求,根据区域内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迫切需求,增加老年护理相关医疗机构和床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相关医疗机构,增加区域内老年护理服务的有效供给。

  (二)加强人员培训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人员的培训,明确要求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提高机构评估能力,保证评估工作的真实、客观、科学。要按照309号文件和《甘肃省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含老年专业护理人员和老年照护类医疗护理员)的培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三)创新服务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报“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借助信息化技术,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在委网站公布具备评估能力的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名单。各地可按照《甘肃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患者建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四)完善支付保障

  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老年护理服务收费和保障制度。鼓励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护理商业保险,以及与老年护理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为老年护理服务支付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五)鼓励先行先试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形成好的实践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积极探索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规范服务行为。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把适合的老年护理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

  (六)加大监管力度

  各地要对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将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省护理质控中心要加强对老年护理服务质量控制和行为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

  附件:1.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表(试行).docx

  2.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试行).docx

  3.护理需求等级评定表(试行).docx

  4.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验收标准.docx

  5.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中心申请表.doc

  6.护理服务需求评定表(试行).docx

  7.护理服务项目建议清单(试行).docx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21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wsjk.gansu.gov.cn/file.jsp?contentId=9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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