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收购导致企业深陷债务泥潭 亚太药业连续拍卖股票“断臂”求生
时间:2021-05-29 09:01:0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日前,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发布公告,因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持有的亚太药业950万股、650万股股票已于4月13日被成功拍卖,并于近日完成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亚太药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诉讼缠身 股份连续被拍卖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亚太药业第一次被强制拍卖股份。据亚太药业2020年年报,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因与多家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到期未偿清债务约为8.01亿元。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其一致行动人钟婉珍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持股份全数被司法冻结,并在近期4次被司法拍卖,以清偿债务。
经过4次拍卖后,亚太集团和亚太房地产所持亚太药业股份比例分别从20.15%、7.58%下降至16.42%、3.45%,陈尧根及钟婉珍所持股份虽无变动,但未来仍存在被司法变卖的可能。若相关股票被司法变卖,或导致亚太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变化。
亚太药业官网显示,该公司创办于1989年,前身为浙江亚太制药厂,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于2010年3月16日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2018年5月11日,其股价达到上市以来最高值,每股价值20.05元,突破20元大关。但2021年5月7日,亚太药业股价收盘价仅为4.02元。
转盈为亏 子公司脱离管控
亚太药业何以要通过拍卖股票来偿还银行债务?这还要从5年前的一次并购说起。
2015月12月,亚太药业以现金9亿元为对价购买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100%的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海新高峰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药研发外包(CRO)服务,是亚太药业CRO的经营主体。
亚太药业2015年10月12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显示,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上海新高峰)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月—7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68.55万元、4960.49万元和5887.74万元。同时,在对商业模式进行分析后,认为上海新高峰的盈利能力较强,盈利前景较好。2018年末,亚太药业总资产32.97亿元,其中并购上海新高峰形成的商誉6.70亿元。
然而,亚太药业2019年年报显示,其2019年营业收入为7.09亿元,较2018年营业收入下降45.84%;营业利润亏损20.69亿元(上年营业利润为2.09亿元)。
针对这一亏损情况,亚太药业表示,企业亏损是由于上海新高峰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生源)未履行亚太药业对外担保事项正常的决策程序,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且上海新生源2019年经营业绩突然出现大幅下降。亚太药业于2019年11月25日派工作组进驻上海新高峰,但管控工作受阻,上海新高峰无法恢复正常运营。亚太药业无法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资产等实施控制,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
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2018年,上海新高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8亿元、1.45亿元、1.46亿元,亚太药业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后,不再将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亚太药业2019年的财务报表产生了重大影响。
不仅如此,由于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无法恢复正常经营,自2019年10月起,亚太药业的业务不再包含CRO服务,已投资形成的相关资产未来无法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对此,亚太药业确认投资损失达12.40亿元。同时,亚太药业终止由子公司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武汉光谷新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相关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19亿元;对原上海新高峰管理层引进的“生物制品1类新药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2(RHKGF-2)”及“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2滴眼液”等项目计提减值准备2.18亿元——亚太药业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亏损。
虚增营收 实控人遭市场禁入
2019年12月31日,亚太药业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亚太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亚太药业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认定2016年—2018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多家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多家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虚增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责令亚太药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亚太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陈尧根,亚太药业董事、上海新高峰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军分别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月29日,亚太药业发布公告,因陈尧根被证券市场禁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该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及聘任新任总经理前,由董事沈依伊代为履行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
据悉,5月31日—6月1日,亚太药业还有3750万股股票将被进行司法拍卖。亚太药业表示,此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亚太药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