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诊断的几点说明
时间:2017-09-03 23:37:2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一)确诊为糖尿病:
1、具有典型症状,空腹血糖126mg/dl(7.0 mmol/l)或餐后血糖≥200mg/dl (11.1 mmol/l)。
2、没有典型症状,仅空腹血糖126mg/dl(7.0 mmol/l)或餐后血糖200mg/dl (11.1 mmol/l)应再重复一次,仍达以上值者,可以确诊为糖尿病。
3、没有典型症状,仅空腹血糖126mg/dl(7.0 mmol/l)或餐后血糖200mg/dl (11.1 mmol/l)糖耐量实验2小时血糖200mg/dl(11.1mmol/l)者可以确诊为糖尿病。
(二)可排除糖尿病:
1、如糖耐量2小时血糖140-200 mg/dl(7.8-11.1 mmol/l)之间,为糖耐量减;如空腹血糖110-126 mg/dl(6.1-7.0 mmol/l)为空腹血糖受损,均不诊断为糖尿病。
2、若餐后血糖<140mg/dl(7.8 mmol/l)及空腹血糖<100mg/dl(5.6mmol/l) 可以排除糖尿病。
[注 释]
1、严重症状和明显高血糖者,要求血糖值超过以上指标即可确诊。
2、在急性感染、外伤、手术或其他应激情况下,虽测出明显高血糖,亦不能立即诊断为糖尿病。
3、无症状者不能依一次血糖值诊断,必须另一次也超过诊断标准。
4、儿童糖尿病多数症状严重,血糖高,尿糖、尿酮体阳性,无需做糖耐量试验少数症状不严重者,则需测空腹血糖或糖耐量试验。